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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9日消息 根據(jù)《人民日報》今天發(fā)布的消息,新個稅法擬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實行,同時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先將工資、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/月,并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。
同時關(guān)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日前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,8月29日上午,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了該草案。
同時新的個稅法還調(diào)整了稅率標準,具體是:擴大3%、10%、20%三檔低稅率的級距,3%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,現(xiàn)行稅率為10%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%;大幅擴大10%稅率的級距,現(xiàn)行稅率為20%的所得,以及現(xiàn)行稅率為25%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%;現(xiàn)行稅率為25%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%;相應(yīng)縮小25%稅率的級距,30%、35%、45%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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